第107章 自是一马当先(2/2)
陈逸也没法说什么,歷史已经被改变了。
刘裕的崛起速度比原本歷史中还要快。
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。
“放心吧。”
刘裕一边搬著各种速食,一边开口道:“估摸著这几天就要决战了,我已经派人联繫了谢琰,约定好了一起出击。”
“孙恩此贼不是我的对手,我必大破之。”
看到自信的刘裕,陈逸也是笑道:“拿破崙说过,他之所以会每战必胜,就是因为他从来不轻视对手,认为每一个对手都比他更聪明,而对手却总是把他当成傻逼。”
“拿什么破轮?”
刘裕有些懵,还有人叫这个名字的。
但道理他还是懂了,於是郑重道:“贤弟放心,为兄不会小看孙恩的。”
陈逸点头道:“老哥,这里还有一点盔甲,是奉先老哥留给你的。
“哦?”
刘裕顿时一喜:“还有这种好事?”
主要是吕布都是骑兵了,他要步人甲也没用,所以乾脆留下来给需要的刘裕或者辛弃疾。
对於吕布来说,他也养不起更多的陷阵营”了。
陷阵营的士兵是职业士兵,几乎每天都要训练,要学会各种武器。
当然,最重要的是他们吃得多。
不仅吃得多,还要有营养,必须要大鱼大肉,这样才能有力气。
一个人几乎能吃寻常士兵两三个人的。
即使是吕布也有些顶不住。
这比骑兵消耗还多了。
所以,吕布想要把所有士卒都训练成重步兵的想法落空了。
因此吕布把陷阵营凑齐一千人,剩下的都留给刘裕他们。
这步人甲好是好,但是要求太高了。
穿在身上几十公斤的负重,一般士兵根本无法承受。
即使是北宋的禁军,也不可能都穿戴这玩意————
就像是都知道大唐的陌刀军很厉害一样。
但是整个大唐,也只能养得起这一支。
主要还是生產力和生產关係低下。
要知道即使是现代,每个人能够大鱼大肉,每顿吃到饱,也才没几十年而已。
刘裕看了一下步人甲。
他想了一下说道:“我要五十套就足够了。”
即使是北府军,也不是人人都有这个力气穿起步人甲作战。
而凑齐五十个人,关键时刻跟他冲阵,也足够了。
兵在精而不在多。
“没问题。”
陈逸点头道。
“武器呢?”
刘裕看了一圈。
“武器都被奉先老哥带走了。”
“算了。”
刘裕摇了摇头,美滋滋的开始搬运了。
看来情况確实很紧急,他连饭都没在农家乐吃,搬完说了一声,就回去了。
陈逸则是乾脆煮了一包方便麵,等待著刘裕的好消息。
刘裕这边也一样。
但是他们不敢生火造饭,怕被孙恩的人发现,於是就连方便麵,也是直接干吃。
这还是刘裕从陈逸那里知道的吃法,不要放全部的调料包,把红油那些都留下来,只倒一点有咸味的粉子,捏碎了就可以干吃。
即便如此,对於这些古人也是美味了,一个个连袋子都恨不得吃掉。
吃完方便麵之后,还有滷蛋、淀粉肠可以吃,都是人间美味。
吃饱喝足后,北府兵的战斗意志非常高昂。
如果每天都能吃这么好,那他们寧愿天天都训练。
只是这一点,就足以让他们对刘裕忠心耿耿了。
这个年头,大多数东西都不好吃,勉强能够吃饱。
所以吃饱之后,大家都不满足於只是吃饱了,还想要金银財宝。
这就是为什么李密拿粮食去跟王世充换金银財宝一样。
赏赐手下,总不能只赏粮食吧?
那谁跟他拼命呢?
但刘裕跟李密的情况不一样,这等美味只有刘裕能拿出来,即使是给手底下人金银財宝都买不到。
自然知道怎么丕狠。
吃完之后,刘裕就召集了何无忌等壮硕的五十人。
何无忌作为刘牢之的外甥,几乎顿都吃得饱,身体一看就比普通士兵要壮硕。
再加上其他四十九人,都是北府军的精锐,刘裕將五十套步人甲员了下去。
“这是本將军祈求上天所弄来的宝甲,足以保护你们全身,等到作战时,谁若敢胆怯,本將军会砍了他的头!”
看到刘裕身后的步人甲,这些士兵眼睛都直了。
“將军,我等必不会害怕!”
“就是,有这种宝甲,还有什么可怕的?”
在战场上,步人甲就是乘二条命。
越是覆盖全身,越是安全感十足。
这就是为什么有士兵会疯狂在身上叠甲片的原因。
“好!等会把甲冑都拿下去,今晚好好休息,准备明日决战!”
刘裕满意的点头,看向一旁的导镇恶。
“镇恶,明日你就在后方指挥。”
“將军你呢?”
“本將自是一马当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