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章 大明商税,积弊重重(2/2)
所谓“住税”,就是在城里开门市做买卖要交的税。
比如“门摊税”,就是按店面的大小和地段,每年交个固定数额,类似於后世的工商管理费。
还有“塌房税”,就是朝廷为了扶持商业,盖了不少官方仓库租给商人使用。
而最核心的营业税,大明却採取了“外包”。
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和专业的財会知识,来核算商户的流水和利润。
朝廷便扶持“牙行”,来代征商税。
牙行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牙帖,有官牙、私牙之分,这大概自明代始。
而且,经营牙行者须有一定数量的资產,经官府批准並发给执业凭证和帐簿。
牙行凭藉特权將其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间作介绍,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,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。
还有运送货物,设仓库保管货物,代政府徵收商税等等。
牙行在城镇交易中处统治地位,绝大部分商品的批发交易必须经过牙行之手。
按照朝廷的旨令,所有同类商家,必须加入指定的牙行。
朝廷不直接对商家收税,而是给牙行定一个kpi,牙行再想办法从各个商户手里把钱收上来。
如此一来,朝廷不增设官吏,把管理成本降到了最低。
但副作用也由此產生,因为商税就变成了“定额税”。
所以,不管社会的商品经济再怎么繁荣发展,都跟朝廷没半毛钱关係。
可以说,朝廷亲手放弃了分享商业繁荣红利的机会。
在史料中,大明某些地方的商税,几十年甚至上百年,都只收那么几十两银子,也就不意外了。
朱由校和毕自严商议的结果就是逐步地改,不能一下子把kpi提得太高。
毕竟,朱由校还要发展工商。
如果商税定得太高,牙行再从中抽成分润,很可能没有了商贾生存发展的空间。
所以,先少加一些。等到开放海贸,就可以分行业来调整。
比如丝绸、瓷器、茶叶、白糖、棉布等出口畅销商货,这些產业的商税就可以大幅提高。
还有钞关税的调整,也要谨慎。
所谓的钞关税,则类似於过路费。
但和海关税一样,也不是按照货物价值抽取。
而是按船的大小、车的多寡,收一个固定的数额。
拉一车金子,拉一车白菜,交一样的税,你说这不扯淡吗?
但解决问题的难点,就在於人的素质,在於是否专业,是否廉洁。
固定数额虽然不公平,却也是一视同仁的標准。
如果把定税权交到钞关官吏手中,说不定能把白菜当成黄金来收税。
收受贿赂就定低税,不给贿赂就乱增加。
调整后的钞关税政策,最大可能还是便宜了下面贪腐的官吏,未必真能把税收纳入国库。
【看来,最能立竿见影的就是酒税。】
朱由校眯了下眼睛,为自己所提出,毕自严又补充的资料而振奋。
只不过,他还要等毕自严搜集详细资料,再上奏疏,以確定酒税的加征政策。
现在,一是敛財,二是反腐肃贪。
其实,也可以联繫起来,主要目的就是增加財政或內帑收入。
有了足额的钱粮,先保证军队的粮餉充足,是朱由校所確定的第一要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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