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 洛奇的来历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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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就那么相信他?”盛明羲被气笑了。
“我觉得他骗谁,也不会骗我。”相比盛明羲,陆清清更相信岳航。
盛明羲气得脸都快抽了,不过他还是忍住没发火。
他借口加班,离开了陆清清的家,他怕他再待下去,会被气得原地爆炸。
那么明显的事情,她就是看不出来。
昏暗的酒吧包间里,岳航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着酒,坐在他旁边的是痞帅痞帅的洛奇。
他把头发剪成了板寸,颜色染回了纯黑色,耳钉项链全部都摘了,纹身也洗了。一夜之间从一个古惑仔变成了职场精英。
“航哥,别喝了,一会我送你回去吧。”洛奇说道。
“我哪也不去,你再陪我多坐一会儿。”岳航拉住洛奇,他还不太习惯他的转变,“你怎么把头发剪了?”
“陆清清说我不像好人,总躲着我,我就剪了。”洛奇嬉笑道。
洛奇是个孤儿,六七岁的时候被一对美国夫妇领养,大概十三岁的时候被查出癌症,一直做抗癌治疗,期间他认识了同患癌症的霍莎莎,两个人同命相连,相互鼓励。
但最后洛奇抗癌成功,存活了下来,而霍莎莎却离开了人世。
在霍莎莎抗癌期间,岳航一直陪在身边,跟洛奇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
“清清和莎莎真不一样,莎莎就喜欢你那杀马特的造型。”岳航想起霍莎莎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“她俩只是长得一样,脾气性情都不同。”洛奇想起了陆清清看着他那一脸嫌弃的表情,突然笑了。“我觉得陆清清更接地气,更像霍家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