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9章 革丁论亩,天命不畏(1/2)
第269章 革丁论亩,天命不畏
“二曰抑兼併以固民本。董仲舒言“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”,此今日大患也。当效唐初均田之制而变通:令州县清丈田亩,造鱼鳞图册,限官僚士绅占田不得过顷,逾制者课以重税,或令分田与无地佃农;禁地方豪强私设庄丁、武断乡曲,其私收田租逾额者,以“虐民”论。
另废丁银。丁银之弊,在於按丁征赋,民户每以人丁为累。贫者无田而丁银难输,或子卖妻以充赋;富户多匿丁口,规避差,致赋役不均,流民日增。且丁册造报,胥吏因缘为奸,苛索百端,百姓苦不堪言,国课亦常亏耗。
既革丁银弊制,当行以由亩为征赋之本。田多则赋重,由少则赋轻,无田者免其丁银,贫富税负得均。此策既杜匿丁之弊,使户籍渐实,又省胥吏苛扰,民得安业。於是流民归乡,垦田日辟,
国赋隨田亩而增,百姓无征丁之苦,天下称便。
如此,则“民有恆產,乃有恆心”,此《孟子》“制民之產”之遗意也。
三日正学统以革积弊。昔王荆公嘆“科举所得,多浮华迁阔之士”,盖因儒学久滯於章句训话,失却“经世致用”之本。宋儒陆九渊曾言“学苟知道,六经皆我註脚”。
今当革新取土之法:变八股陈括,改试“经义策论”,首问“如何弹盗”“如何治水”,次考“舆地兵刑”;於各地另设相应“实学馆”,教农田、水利、歷算之术,使士子明“修齐治平”,而非空谈性理,乃在济时安民。此非毁儒家之制,实乃復孔孟“仁政”之真义也——”
看到这里,辛顺安震动之余,眉头顿时猛然皱了起来,拧成了团——不过到了最后,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什么,只文耐看性子继续看了下去。
“夫商鞅、太岳之败,非变法之过,乃止革其末而未正其本,商鞅恃刑名而忽德化,太岳重功利而轻人心,终致人亡政息,功亏一簧。荆公尝言“天命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,足谓振聋发,然惜时势乖违,畏蕙不前,终也未以竟志。
今陛下若能以“新利”解守旧之怨,以“纪纲”束百官之私,以“均田”安黎元之生,更以“实学”易空疏之习,使儒家之道復归“经世”,则变法非特不违圣贤,反能光昭圣道。
昔韩愈言“道莫盛於唐虞,法莫备於成周”,然唐虞成周亦非不革旧制,惟革其弊而存其神,
此乃变法之要,兴国之本也。臣愚之见,谨以上闻。”
看到最后,辛顺安不知不觉,额头竟又是不知不觉间浮了一层密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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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並不是由於紧张或天热,而是因为看得太过入神,震动了些,待反应过来了之后,他也是又忙取出了手帕,擦起了额头密汗,但目光却又一直紧紧盯著案上的试卷,一刻也不愿离开。
说实话,这篇文章有些地方在辛顺安自己看来,已是堪称“胆大妄为”,又或是“狂悖至极”了,若是换做以往,他定然是要毫不犹豫给批一个“最次”的。
毕竟他自幼学的便是圣人之道,儒家精义,从上到下,从里到外,都是完完全全,彻彻底底的儒家士子,心中对於违背儒家制度的论调,心中天然就是有著强烈的抵制。
可关键的是,这文中无论是那“新利旧缺”之论,还是“废丁论亩”之法,又或是最后引用王安石的“天命不足畏”之言,却都是看得他眼皮直跳,眼底满是说不出的犹疑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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